本馆简介 本馆动态 开馆时间 部门介绍 入馆须知 办证须知 馆藏分布 地方文献 服务网点 地理位置
贵阳市图书馆接受文献捐赠公告
2025年3月6日

在城市的喧嚣中,有一片宁静的知识绿洲——图书馆。它宛如一座巨大的宝库,珍藏着人类智慧的结晶,为无数求知若渴的人们提供着精神食粮。而在这片知识的世界里,文献捐赠如同一场无声的接力赛,将知识的火种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从一代延续至下一代。当人们走进图书馆,那一排排书架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期刊、报纸,以及各种珍贵的手稿和资料,仿佛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座座灯塔,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然而,这些丰富的馆藏并非一蹴而就,除了图书馆自身的采购与积累外,大量的文献捐赠功不可没,每一份捐赠,都是一颗知识的种子,播撒在这片文化的沃土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绽放出绚丽的智慧之花。

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献捐赠的行动中来,贵阳市图书馆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相关配套规定以及本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所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收文献资源捐赠,特制定以下文献资源捐赠细则:

一、捐赠原则

本着自愿,所捐赠文献处置权归我图书馆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文献。

因我馆条件有限,所捐文献需读者自行运送到贵阳市图书馆采编部。

二、入藏原则

本馆严格执行内容审查制度,以接受有益于读者的各类型文献为原则,对于捐赠文献,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 捐赠者应对拟捐赠文献资源拥有合法所有权,所捐赠文献资源应符合著作权法与出版管理相关规定。

2. 所赠书籍限于纸本图书,可以是个人专著和个人收藏,也可以是单位或团体捐赠图书;

3.所赠书籍应为正版图书,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无意识形态问题;

4.所赠书籍应为本馆缺藏或复本偏少的正式出版物;

5.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适宜流通;

6.所赠书籍内容应适合大部份读者阅读;

7.捐赠书籍复本不超过5册,捐赠图书适量为宜。

8.口述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正式出版的相关文献、民间诗文集(未正式出版)及其他具有一定收藏和研究利用价值的非正式出版文献。

9.具有较高收藏、研究和利用价值的文献,如中外古籍、舆图、碑文、史稿、经卷、画卷、名家批校本、手稿、族谱等。

10.其他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由于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有必要对捐赠文献进行甄别取舍,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文献,本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一般不纳入馆藏。以下为拒绝捐赠文献范围:

1.违反我国出版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或查禁的文献。

2.外观品相差或内有画线、批注、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文献(若所捐赠文献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受此限)。

3.内容陈旧、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如四年以上的计算机类文献或升学指南、考试用书等)。

4.破卷的套书、配套不齐文献(有重要收藏价值的文献除外)。

5.一般情况下,期刊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和本地出版期刊除外)。

6.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三、权益处理

1.图书馆收到捐赠文献后,即拥有对受赠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根据馆藏情况及捐赠文献的质量,图书馆有权筛选、处理受赠文献。对不予收藏的受赠文献,由图书馆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或者直接淘汰等方式处理。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捐赠文献将被本馆永久收藏,文献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丢失或剔除等现象。

2.所有文献捐赠、受赠或转赠活动,均不得从中谋取经济利益。

3.对于纳入馆藏的捐赠文献由采编部负责登记,技术部定期在图书馆的主页上公布捐赠名录。入藏的捐赠文献按照新书的分编加工流程进行,加盖贵阳市图书馆馆藏印章,并根据文献内容入藏相关馆藏区,供读者借阅使用,入藏后的文献均可在本馆主页上的“馆藏检索”中检索到相关信息。

四、受赠回执

1. 捐赠文献资料一经纳入馆藏,图书馆将当面或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回复,并回赠捐赠者“收藏证书”,以致谢忱。邮寄捐赠者,敬请注明姓名、详细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图书馆回复致谢。

2.本馆拥有对捐赠凭证的最终解释权。凡经核实存在权属纠纷等问题的捐赠文献资源,本馆有权召回或作废相关捐赠凭证,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通知公告。

五、重要申明

本馆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个人或组织机构以本馆名义面向社会募捐图书,如有捐赠意愿请按照“捐赠受理”中的联系方式办理。

六、捐赠受理

接收单位:贵阳市图书馆采编部

电话:0851-85981443

收赠负责人:李娟老师

邮寄可按以下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201号贵阳市图书馆采编部(并请标明“捐赠”字样)

七、附则

本细则由贵阳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贵阳市图书馆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