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馆凭借阅卡借阅书刊。
二、借阅卡种类及用途:
B类卡 | F类卡 | 指静脉免押金 | 说明 | |
押金 | 30元 | 100元 | 0元 | 免收办卡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 B类卡和F类卡数量不限。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免押金办理借阅卡。 |
外借册数 | 图书1册或期刊2册 | 图书或期刊共3册 | 图书或期刊共8册,其中期刊最多5册。 | |
借期 | 图书20天 | 图书30天 | 图书30天 | |
期刊15天 | 期刊15天 | 期刊15天 | ||
24小时自助借还书机 | 不可用 | 可用 | 可用 | |
存包 | 另领取专用卡存包 | 直接使用存包柜 | 另领取专用卡存包 | |
逾期 | 积分扣减:1积分/册/天 |
三、办卡:读者凭身份证(未成年人也可凭其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交纳押金办卡,同时进行首次注册。
四、年审:当读者借阅卡使用满一年后,须进行年审,每年一次,对年对月,读者持借阅卡到办卡处说明该卡相关信息即可办理。
五、挂失:如读者不慎将借阅卡遗失,应提供借阅卡卡号、姓名及身份证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三个月后本人凭办卡身份证领取该卡押金。押金领取手续可代办,须持办卡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六、退卡:退卡时须持借阅卡和办卡身份证。退卡手续可代办,须持办卡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七、以上条款中涉及提供身份证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八、其它未尽事项,按本馆有关规定办理。
服务监督电话85982162(纪检监察员室)85983863(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