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会使某些生产者和销售者抛开职业道德,违背经济原则,甚至置法律于不顾,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自己牟取暴利。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所有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探究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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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皮衣》

 

《真假皮衣》分析

《小心地滑》

 

《小心地滑》分析

    思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曝光台:

    观看图片并回答问题:经营者的行为属于怎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法律如何制裁经营者呢?

    

秀水街查获的假名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于这种侵权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观看图片并回答问题:经营者的行为属于怎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法律如何制裁经营者呢?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市场上售价较高的“红心”咸鸭蛋其实并非鸭子吃鱼虾多产生,而是饲养者在饲料中违规添加致癌的“油溶红”(主要成份是苏丹红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我国的实 际情况并参照国际立法惯例,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 权、结社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经营者的10 项义务。

    (一)安全权

    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消费商品和服务首先必须有安 全感和安全保障。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个方面,这就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

    (二) 知情权

    即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消费者有权提出询问,了解商品和服务的情况。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它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内容:

    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总之,消费者有权货比三家,并最后做出购买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允许消费者自由选择,而不得强行买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公平交易权

    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交易最主要的就是等价交换,即价值与价格要基本一致。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求偿权

    消费者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购买服务,都有受损害后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有关部门则应按照有关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六)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七)监督权、批评权、获得消费知识权等

    二、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中发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象广泛地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是明显的,有些是不易察觉的。这就需要我们炼就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的市场看得清清楚楚,把法律知识学得明明白白。

    (1)运用法律的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2)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

    各级政府

    消费者协会

    国家司法机关

    工商行政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三、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是不是非得上法庭?有哪些良好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程序及办法

    “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炼就你的慧眼,掌握维权途径吧!我们要毫不手软地揭露消费陷阱,打击不法经营者,净化和健康消费市场,让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放心消费。

    党的十六大及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将“健康·维权”作为3·15主题,是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